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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ruary 26

    舞剧《兵马俑》在芝加哥

    226日,2007  软雪

    今年在美国最知名的中国人是秦始皇。大都会歌剧院刚上演了谭盾的歌剧,从国内来的舞剧《兵马俑》便开始了全美巡回演出。我本来是个对舞蹈没什么感觉的人,但因为是从国内来的舞团,又有点跟大都会打擂台的味道,所以我是一定要去捧个场,捧场费 $77.5 山姆大叔。

    久不见有中国文化的东西,一进剧场看到乐池一边一付中国大鼓,顿觉兴奋。两个鼓手身着古代服装,眉眼画成中国戏剧中凤眼掉眉的英雄扮相,很帅。开场颇戏剧化,全黑的剧场,只有两个聚光灯打在鼓手身上,寂静中,一声深沉的大锣,悠长、绕梁,一下子你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接着是秦腔比摇滚乐还过瘾的嚎,歌词我听不懂,但歌词在此并不重要,是那种的嚎的声音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节目单上的简要说明介绍说,这场表演以舞剧的形式叙述秦始皇的一生,所以剧情就不用我叙述了,荆苛刺秦王,孟姜女哭长城都包括在内。

    这部舞剧的创意基本上以给洋人看为宗旨。一大排一大排的宫女,一大队一大队的勇士,兵马俑高得快顶到舞台顶上。可以看出编舞并非无才华,有些精彩的小细节令人刮目,但整体创作肯定有党“把关”,因为刚觉得挺不错的,一下子又回到媚俗了。有一段舞讲秦始皇的老婆跟大臣偷情,有太多小电影里的动作,我十二岁的外甥女说,“啊啊啊,你怎么不挡我的眼呀。”可能很多美国观众都要钻到椅子底下了。这部舞剧在创作上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以鼓点贯穿全剧。那两个鼓手非常乐感。节奏对人的影响很奇怪,其实敲来打去就那么几个节奏组合,可就是听不厌。视觉的东西就不同了,一个晚上有几次“倒踢紫金冠”,我就觉得怎么满眼都是“倒踢紫金冠”。以动作说故事实在受限制。到了秦始皇打凶奴的那段,表现凶奴骑马的动作跟《草原红卫兵》骑马的动作一样。我想,用舞蹈表现骑马也真出不了什么新花样,换个动作就不是骑马了。

    《兵马俑》说是舞剧,其实是舞蹈加武术。我更喜欢武术的部分,看功夫把我看呆了。有一对不到七岁的双胞胎小男孩,可爱之极。这么小的孩子能接受这种纪律真让人感动。舞蹈嘛,一来我不太有感觉,二来那些女子跳的舞都有点贱兮兮挑逗调情的味道。男子舞者是些十八九岁的小孩子,喊一声“咳”还底气不足呢。不过,我看Baryshnikov也没什么感觉,我从来就没明白古典芭蕾舞的那些动作。总之,编这么大场面又这么长的舞剧很不容易,不可能分分钟精彩,能有被感染到的地方就很好了。说到底,那两个鼓手和这部舞剧打击乐的音乐是最让我们佩服的,以至我外甥女要放弃小提琴改学打击乐。我跟她说,等等,还是让我先试试再说。

     

     

     

     

    February 23

    I, Popcorn Zhang

     

    什么?我不可以把球球里的棉花撕出来?这世界怎么这么多“不可以” 

      

    没人跟我玩。我妈又在弄她的BLOG. 一个人好无聊……

     
    算了,我看电视去了。我妈让我去练琴,我才不去呢。象那只猫Nora, 多烦人呀。也不知道她弹的是什么,可能是Schoenberg,你们自己到Youtube去听吧,这是地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Z860P4iTaM
     
     
     
     
     
     
     
     
     
     
    February 14

    小蚂蚁搬家

    Feb.24,07  十天下来,终于不能适应新环境,又搬了回来。

    渴望改变又怀旧,在这个矛盾中生存不怎么好。其结果是象花娘说的,多置房产,但老根不丢,或象小蚕和飘那样有两个Blog, 或象旧时的男人,三妻六妾,oops,   这个比喻不恰当。或是象小蚕那样,偶尔刷刷墙。

    近日来看到很多人要么换板面,要么搬离MSN. MSN真的那么难看,还是久了我们对任何东西都会生厌?其实各家有各家的短处。Google 没有相册,新浪离的远,登陆时常出问题。如果我们在读Blog的时候重的是内容,那我们对背景那么在乎干什么?还是我们的时代日趋视觉化,以至我们一定要有这种感官满足?简直不能相信我在换版面这件事上花了多少时间,真是罪过。在Google 呆了两天,回来一看,我这块地也没那么难看么,真是瞎耽误工夫。不过我还是很喜欢我在Google的那个版面,干干净净的,爽目,爽心。

    我还是搬走了。有趣的是在考虑把什么带走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除了爆米花其它的我都可以舍去。那些无病呻吟,那些所谓的乐评,就让他们在Cyber Space里飘吧。但是女儿走到哪儿都得带着。欢迎大家来我的新巢

    http://jinz1.blogspot.com

    February 12

    新居

    去年MSN 换版面,颜色搭配得俗不说,还加了广告,怄得我屡屡想搬家。可在这儿已有这么多家当,要搬走实在折腾。忍着留下来,又怎么都不舒服,换来换去,找不到一个承心的背景。这些搞背景设计的人难道不知道simplicity is beauty,不然怎么是“背景”呢!在 Google Blogspot 开了一个英文的Blog. 很喜欢那个版面,可是那里没有相册,只能贴图片。天底下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如果你想在blogspot 开户,go to http://www.blogger.com   Blogspot 人人都可以添加评论,不象MSN,必须注册户才可以留言,以至很多朋友放弃了说几句至理名言的机会。

    February 06

    多雪的冬——2007

    十天的积雪未化,今天又下起雪来。早上去学校,一路横车遍野。满街的铲雪车、撒盐车,掉到沟里的后轮驱动的德国车,路边被泥浆溅到而发出怨声的行人,现代生活自己给自己带来这许多不便。而雪就那么缓缓地,也无欢喜也无愁地落着,那付荣辱不惊的自若让我们人显得愚蠢无助。oh, but 有人兴奋雪的到来,爆米花趁我一开阳台门,哗地一下跳进松软的雪里,噼里啪啦一阵破坏,可是开心死了!

    白先勇早年来美国读书时,有一年圣诞节来芝加哥,到密执根湖边站了两分钟就给冻回旧金山了。回去后写了《芝加哥之死》那个短篇,想象一个在芝大读博士的中国学生住在暖气不足的半地下室公寓里打着寒颤写论文。其实,现实生活没那么严重。芝加哥的确是冷,但这付阳刚气派充满震撼力。一出门,一股冰风迎面扑来,唰地一下,从头脑到身体的每个毛孔一下子都给冻醒了。这个大风大雪的气候就象人的七情六欲与生活中的甜酸苦辣,变化多彩。芝加哥是冷,但绝不乏味。

    我想出去……

     

     啊,着实太冷了

    今年下雪的次数多,但都不怎么大,不像去年十二月这场大雪

    February 02

    冷死了——今日最高气温摄氏零下十九度,最低气温摄氏零下二十五度,2-4-07

    冰、冰、冰、白皑皑一片,天地冻成一个固体。爆米花可怜的小丫头已经一个星期没出门了。我一辈子不出门都没事,反正有Amazon.com 寄书来。可对小狗狗来说一个星期不出门是何等残酷。只好抱着她站在窗前望她不能去的地方。我想,这“望”也无趣。鸭子、鹅全不在湖上,我本来以为它们是不怕冷的。连松鼠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可爆米花还是喜欢这么望着,也许她能看到我看不见的东西。已经没有拍雪的兴致,这景致年年如此,倒是每一次的经历都不同。把这张老照片贴出来,雪就是雪,永远都是这么白,我这个窗口望出去永远都这样。只是今年看雪没有什么咿呀、啊呀的感叹,只叹天这么冷,我的小土匪不能出去跑跑。

     

    OK, 我承认,大自然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关键在我们是否去注意。本来觉得自己门前从来都不变,今天写完了,出去看了看,那不变中像是有万变。这是今天下午四点钟拍的,连湖上的雪都不化。每每到冰天雪地的时候,我就庆幸自己的工作就在家里。有很多学音乐的朋友都改行了,可我还是愿意这样富不了也饿不死地赖活着,自由,象鸟一样地自由。所以写Blog 的这点“闲”我决不出售,哈哈。(尽管我屡屡被批评说写Blog是玩物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