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盾的歌剧《秦始皇》于十二月底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上演,演出周期为一个月。这部由谭盾作曲,哈金作词,张艺谋导演,多明戈主演,造价两百万美金的大型歌剧可谓在天时地利人和中产生。遗憾的是《纽约时报》和《纽约人》杂志均给与否定性评价。《纽约时报》乐评Anthony Tommasini 称《秦始皇》的音乐介于《卧虎藏龙》与普契尼之间,而《纽约人》杂志乐评Alex Ross 则称《秦始皇》的音乐属“媚俗”(kitsch) 类。Tommasini 诚恳地说,谭盾
蛮好给这部歌剧多一点他自己的《卧虎藏龙》少学一点普契尼,也不至让多明戈这位六十五岁的(老)人屡屡掉高音,而这些高音处又写得不在点子上,一出现时让人不住地摇头想“又来了”。我没有赶去纽约看这部歌剧,无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此仅是乐评读后的一点感想。
如果说这部歌剧失败了,其失败的根本在作曲家的创作动机上。且看作曲家的选材,在中国诸多有悲剧色彩的传统故事中,谭盾选了秦始皇。现在很多来西方的电影都以秦始皇为题材,除了孔子,老秦几乎是西方人最熟悉的中国古代人物。以秦始皇的题材做艺术有两大优势,一来可以向西方展示大中国的壮观,二来因为文化大革命始终是中国近代史最热门的话题,所有拿秦始皇说事的人都说他们的故事有隐喻文革反暴君的层次。这样一来,西方人一面被古中国数大为美的场面所降伏,想起拿破仑说过有这么一条睡着的龙,一面赞叹当今艺术家的政治、社会、历史觉悟。诚然,这些觉悟是每个公民都该有的,但以其作为艺术创作的出发点,会使艺术在这样的大前提下不得不做出妥协。不想《纽约时报》与《纽约人》杂志的两位乐评就音乐论音乐,指出这部歌剧在音乐上的失败,而对暴君、文革等问题却几笔带过。
《秦始皇》一开场先由一位风水先生唱一段京剧,这让人不能不想到,谭盾以这部歌剧极力表现中国,因而失去了他自己。如果说这部歌剧的音乐中有传统中国音乐的旋律,那自然无可非议。普契尼在《图兰道特》中用了江南小调《茉莉花的》旋律,在《蝴蝶夫人》中用了日本音乐,平克顿上场时竟然用了美国国歌。但普契尼的用法是画龙点
睛,恰到好处。除了这三十秒钟的特色旋律,整部歌剧还是普契尼。京剧的创作限制于传统段子西皮、二黄等。难以想象,以西洋手法创作的作曲家搬一段京剧上台算是怎样的创作。Tommasini 说这段京剧从音乐到人物刻画都是最成功的,其他角色的音乐都有很多遗憾处。
歌剧是个复杂的音乐形式。与交响乐相比,歌剧的短处在于没有奏鸣曲式那样四个快慢对比鲜明的部分。一部歌剧的成功大部分寄托在旋律上,旋律不抓人,观众席里定会哈欠声一片。又因为有戏剧成分,歌剧的音乐不仅要符合剧情,同时又要掌握好戏剧节奏,稍一迟钝,观众席里又是哈欠声一片。意大利人写歌剧有传统。1580年左右,佛罗伦萨的一群称为 Camerata 的作曲家、诗人聚在一起试图复兴古希腊悲剧的表演形式。他们从亚里士多德的《诗作》中得知,希腊悲剧是唱出来的,可以说歌剧就这样在Camerata的试验过程中产生了。基于演唱这个表演形式,Monteverdi 在1607年创作了第一部歌剧La Favola d'Orfeo。接下来是Rossini, Donizetti, Verdi, 到近代的Puccini。四百年来,歌剧在意大利不仅是艺术形式也是很普遍的娱乐形式。1773年,仅威尼斯就有七家歌剧院,在那个不夜城里,每晚歌剧都演到夜里两三点。这些歌剧作曲家大都没写过交响乐及其它形式的音乐,如四重奏,器乐协奏曲。能把几种形式都掌握好的只有莫扎特。布拉姆斯求纯音乐,拒绝写歌剧。与他同时代的瓦格纳只写歌剧,没写交响乐。不同的作曲形式就像不同的文学形式一样,小说家未必能写诗,诗人未必能讲故事。若求出某种形式的真谛,怕是要有十年磨一剑的功夫才行。普契尼一生写了十部歌剧,前两部《Le Villi》与《Edgar》均未成功,他的第三部歌剧《Manon Lescaut》才是他的成名作。我们现在常上演的只有《波西米亚人》,《托斯卡》,《蝴蝶夫人》,《西部少女》,《图兰道特》这五部,真可谓事倍功半。况且我们还不知道他有过多少艺术想法,烧过多少底稿。传世之作都是在大量积累中求得的一点精华。
现代人没有磨剑的时间。机会来了赶快跳进去。近年来谭盾的名字在不同的领域里频频出现。香港回归时有他献上
的《1997交响曲》,《卧虎藏龙》有他领奥斯卡最佳音乐奖,蔡国强在金门搞当代艺术展也有谭盾的装置作品,真有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情形。这也不怪谭盾。当今是拜名人的年代,有名人出场才有声势,名艺术家便作了其中的牺牲品。这让我想起福克纳,在好莱坞高薪聘用文学家写剧本的三十年代,福克纳被请到好莱坞,没多久他就逃回到南部过他的作家兼邮递员生活去了。后来说到才华横溢的Dorothy Parker 未能发挥她的全部文学才华,福克纳只说了一句“她不该留在好莱坞。”功名是个血盆大口,把握不住的人就会被吞下去。康德认为,天才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在创作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借着神来之笔一吐为快。我想,这样的人一定是像莫扎特那样不写不行,执拗地连一个休止符都不肯改的人。如果还要考虑到人的政治、社会、历史觉悟,这样的作品出来会是什么麽样就可想而知了。如果五十年后歌剧还存在,不知是否还有歌剧院上演John Adms 的《尼克松在中国》或是盛中亮的《毛夫人》。
很早以前我听过一个谭盾的弦乐四重奏,当时印象极好。那个四重奏几乎建在无调性上,从音乐的内在逻辑上说合情合理也有很多惊喜,它以纯粹的音乐语言,达到音乐给人的概念所不能给的效果。可惜这样一位有自己独到表达的作曲家要把政治、社会、历史这样的大前提放在自己之上,以至在艺术上做出无谓的妥协。我们之所以被艺术作品所打动,是因为我们在艺术家的个人身上看到了普遍的共同性。如果一个艺术家没有了自己,那么这个艺术作品能给我们的如果不是“媚俗”那也只是“空洞”了。
Sources:
Tommasini, Anthony. “A Majestic Imperial Chinese Saga has its Premiere at the Met” The New York Times. December 23, 2006
Ross, Alex. “Stone Opera—Tan Dun’s “The First Emperor” at the Met” The New Yorker. January 8, 2007
注:刚有朋友告知,kitsch 当翻译成“媚俗”而不是“艳俗”。特此更正。